【圆明网】今年74岁的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武秀兰被锦州市凌河区法院诬判三年,现已上诉到锦州市中级法院。
事件回放: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上午,修炼法轮功的善良老人武秀兰,在居民楼道里粘贴“法轮大法好”不干胶时,被一居民举报,榴花派出所所长单春阁指挥,出动警察将武秀兰老人绑架关押。
几天后,榴花派出所警察又到武秀兰家非法抄家,之后,榴花派出所所长单春阁等人将武秀兰构陷到锦州凌河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武秀兰今年74岁,她一生未婚,因身患疾病而修炼法轮功,炼功后所有疾病都好了,她对法轮大法心存感激,但共产邪党不让法轮功学员说话,她为了表达自己的心声,在公共场合粘贴法轮功真相来表达自己的感恩。
武秀兰曾在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晚在锦州市委附近粘贴法轮功真相传单时被绑架,之后被凌河区法院诬判两年,送进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现在又因在楼道里粘贴“法轮大法好”被绑架诬判三年。
目前武秀兰不服判决,已经上诉到锦州市中级法院,负责此案的是中法法官李合军。
请海内外正义之士打电话营救。
相关人员信息:(区号:0416)
一、辽宁省锦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市府路60号,邮编:121000
以下人员都受理过锦州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案,都维持了原判。
1、法官:
张朝国(审判长):18941600198
倪凯(刑二庭副庭长、审判长):18941600183,办:2526139
孙伟(刑二庭庭长、审判长):18941600177,办:2526661
王盈(主审、审判员):18941600311
王兴周(主审、审判员):18941600886,办:2526115
熊杰(审判员):18941600169,办:2526150
李合军(审判员) :18941600545
马立(审判员)
李洪斌(审判员):18941601882,办:2526337
2、法官助理:
马啸:18941600128、2526528
徐明哲
张娈,办:2526340
孙潇:18941600127,办:2526509
邵丽娜
杨立刚:18941600129
3、书记员:
李言蹊
刘继娟:18941600685,办:2526375
凤丹丹
二、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50号,邮编:121000
国保大队长杨光:15698704900、13840624877,办:7101648,住:2811858
国保大队副队长彭洪奎:15698704883
国保大队警察:刘亚男、燕胜斌
三、凌河区榴花派出所信息
邮编:121000
所长单春阁,男,身份证:210703196502122010
办公电话:0416-2929812
四、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6段7—50号,邮编:121000
公诉科长周虹:13019826161
五、锦州市凌河区法院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6段11号,邮编:12100
刑事庭庭长:冯欣(女),手机:18941601623
法官:张旭芳(女),手机:18941601654
法官:敖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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